杭州企业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登记时,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来源:闽企办服务网杭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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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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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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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征缴办法规定,新入职员工缴费工资以首月工资总额作为当年缴费工资申报,次年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当年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工资低于当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保底,超过300%的按300%封顶。
答: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征缴办法规定,新入职员工缴费工资以首月工资总额作为当年缴费工资申报,次年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当年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工资低于当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保底,超过300%的按300%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