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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 作者:闽企办 | 发布时间 :2025-03-02 | 5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