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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注册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闽企办服务网杭州站 | 作者:闽企办 | 发布时间 :2024-09-01 | 3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损失的,需依法赔偿。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杭州注册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