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准备常见问题包括:盖章必须使用单位公章而非合同章或财务章;法定代表人需在指定位置签字;市场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及日期;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并加盖翻译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盖章。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请不要使用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
2. 签字。所有标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地方,需要由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或负责人签字。
3.签声明。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同时还要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的声明和签字日期。
4. 签声明。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其本人签字,同时还要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的声明和签字日期。
5. 翻译材料。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