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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 作者:闽企办 | 发布时间: 2024-09-05 | 6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