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导航

欢迎您光临辰企帮办服务网 | 专业服务,快速便捷,信息安全,售后无忧。

辰企帮办服务网-电子口岸专区
电子口岸制卡专区

电子口岸制卡专区

知识库
当前位置: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 作者:辰企帮办 | 发布时间: 2026-02-08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5日